妨害秘密案件律師量刑之研究(論緩刑可能性)  

楊俊鑫律師聯絡電話0928967948(可加line);02-28717475 line ID:lawyer660129點加line) 妨害秘密案件律師量刑之研究(論緩刑可能性)092896794

ㄧ、獲得緩刑之參考判決:

(ㄧ) 無前科且坦承犯行:

1、主文:○○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處拘役肆拾日,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 扣案之記憶卡壹片沒收

2、判決理由摘要:「又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因一時失慮,偶罹刑典,事後已坦承犯行,經此刑之宣告後,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暫不執行其刑為當,予以宣告緩刑3 年,用啟自新」。

(二)被告有心和解但告訴人已離境仍予緩刑案:

1、主文:「甲○○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肆年,並於緩刑期間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法院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扣案之華為廠牌Honor 型行動電話壹支(含SAN DISK廠牌記憶卡及SIM 卡各壹張)沒收。

2、判決理由摘要:「惟因告訴人豐崎○○於本案發生後之106 年8 月 6 日業已出境離,致被告未及取得告訴人豐崎○○之諒解並商談和解事宜,有被告之陳報狀、日文緩過書、入出境資訊連結作業在卷可,足認被告犯後態度尚佳,信經此審程序及罪刑之宣告,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認其所受刑之宣告,以暫不執行為適當,刑法第74條第1 項第1 款規定,予宣告緩刑4 年。另為使其於緩刑期間內,仍知戒,知法守法,並確實建立正確之法治觀念,刑法第74條第2 項第8 款規定,諭知被告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法治教育3 場次,並依刑法第93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知其於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以啟自新。」。

(三)坦承犯行深表悔意:

其他參考獲得緩刑判決:臺灣中地方法院 104 年度 簡上 字第 231 臺灣南地方法院 93 年度  字第 310 臺灣南地方法院 91 年度南簡上 字第 27 

二、 因妨害密罪為告訴乃論,在獲得被害人原諒並同意撤告的況下一般是會獲得不受理判決。然,倘未能獲得被害人原諒同意,則被告需要努力的方向就是爭取緩刑。茲整理前揭獲得緩刑成功案例以供參考。

三、 不同的案件會有不同的考量,遇案件仍建議先約來事務所諮詢,先研究手上證據及相關判決見解,再決定訴訟策略並執行之。

壹、妨害秘密案件本所勝訴案件一覽表:

(四四)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續字第2vv號。

(四五)妨害秘密案(未遂不罰)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

(四六)妨害秘密案(和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6年度審易字第30VV號不受理判決。

(四七)妨害秘密案(和解撤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4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四八)妨害秘密案(浴室偷拍案)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審易字第3VV號(和解撤告)不受理判決。

(四九)妨害秘密案(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浴室洗澡)(和解撤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庭107年度訴字第69V號。

(八三)妨害秘密案件(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易字第73v號和解撤告公訴不受理判決1件。

(九八)妨害秘密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1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0)妨害秘密(廁所),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59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48)妨害秘密案(刑法第3151條第2款之妨害秘密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31v6號不起訴處分。

149)妨害秘密案(廁所)(和解撤告)(刑法第315條之12款),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調偵字第10v0號不起訴處分書。

151)傷害、妨害秘密案(和解撤告)(刑法第277條、刑法第3151條第2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v3號不起訴處分書。

155)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2款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調解成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審簡字第2v9號緩刑判決。

156)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2款)(逾告訴期間)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09年度v偵字第3v號不起訴處分書。

157)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2款)(裙),調解撤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1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58)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1款、第2款窺視及竊錄非公開活動或身體隱私部位罪),調解撤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調偵字第13v1號不起訴處分書。

159)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2款,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57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87)案由妨害秘密案,調解撤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審易字第4v3號不受理判決1份。

189)案由妨害秘密,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簡字第4v7號判決,拘役得易科罰金。

218)案由妨害秘密(刑法第315條之12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調院偵字第3V2號行政簽結函(無告訴權人提出告訴)。

 

每個案件有其特別之處,遇有案件仍建議約到律師事務所與律師諮詢為宜。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楊俊鑫律師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所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順利解決問題。所長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

詳談地址: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10號為知名日本人手搖阿里山咖啡)

近芝山捷運站、石牌捷運站

所長line:lawyer660129加line直接諮詢,謝謝;官方line:@tur1820j

FB: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8888/

來所前請務必先行預約!

服務內容:專辦刑事案件、刑事偵查辯護、警局筆錄製作陪同、律見、閱卷、律師函、民刑案件諮詢、民刑案件書狀代寫、存證信函、支付命令狀、強制執行狀、離婚見證

服務範圍:台北、新北、士林、桃園、基隆、新竹、南投、台南、高雄、台中、彰化、宜蘭等地方檢察署、法院、警局分局、派出所

另外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與滿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發生性行為法律責任之研究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4013566

妨害性自主案件無罪判決之研究(三)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4001689-

地檢署偵查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384616651-

收到警局通知怎麼辦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643300-

未滿十六性交誤認成年不起訴案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636841-

兩情相悅不成立利用權勢性交案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636799-

妨害性自主不起訴處分書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636079-

妨害性自主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376820995

楊俊鑫律師是一位好律師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234573094

未碰撞卻被認定肇事逃逸案判決之整理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614218-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罪判決之研究(三)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506446-

性騷擾防治法無罪判決之研究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485047

下載影片無罪判決參考因素之研究---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https://betapanel.pixnet.cc/#/edit-article/403147775

地檢署偵查律師應全力助被告獲得不起訴處分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1400242-

妨害秘密案件無罪判決之研究(二)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478696-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性剝削)防治條例無罪判決之研究(四)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478690-

附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之研究(二)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491263-

假扣押成功案例之研究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614218-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妨害秘密案件律師量刑之研究(論緩刑可能性)092896794妨害秘密案件律師量刑之研究(論緩刑可能性)092896794螢幕快照 2015-01-09 上午8.06.00.png妨害秘密案件律師量刑之研究(論緩刑可能性)092896794

楊俊鑫律師

 

arrow
arrow

    楊俊鑫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