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未施用毒品遭裁定觀察勒戒抗告成功案例之研究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著

一、如題,未施用毒品卻遭到誤會裁定觀察勒戒的案件,茲以本文搜集相關抗告成功案例以供參考:

(一)警方未製作同意驗尿相關文件撤銷原裁定案,臺灣高等法院 108 年度 毒抗 字第 79 號 裁定。

(二)提出診斷證明書:參考勝訴裁定「依據上開處方之「晟德甘草止咳水」含鴉片酊,在服用藥物3日內可能造成尿液嗎啡類藥物陽性反應乙節,復有被告提出臺北榮民總醫院107年11月15日出具之診斷證明書1紙在卷足參(見本院卷第9頁)」(遭誤會施用海洛因案)。

(三)聲請將檢驗結果送法醫研究所鑑定:參考勝訴裁定「依卷附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函覆新北地檢署之函文稱「依來文所附三軍總醫院臨床病理科濫用藥物尿液確認檢驗報告影本得知,受檢者採檢尿液檢出嗎啡1436ng /mL、可待因 406ng/mL,檢驗結果呈嗎啡及可待因陽性反應,上揭陽性反應可能係使用含可待因、嗎啡之藥品或海洛因毒品所致」,有該所107年6月7日法醫毒字第10700024860號函附卷可稽」。

(四)提出證據之前要過濾證據內容以免遭到誤會:參考勝訴裁定「對照前揭大安診所藥品明細收據,其上之藥物均為錠狀(tablet)或膠囊(capsule)型態,則陳○宏偵查中所稱之甘草藥水,是否即為其自行服用之晟德甘草止咳水?如真有服用晟德甘草止咳水之情事,又是否可能導致其尿液檢驗結果呈嗎啡322ng/mL陽性,可待因陰性之數值?此攸關陳○宏是否確有如聲請意旨所指之施用海洛因犯行,自有查明必要」。

(五)聲請傳證人出庭作證並提出買藥發票照片等:參考勝訴裁定「抗告人於偵查中辯稱其自採尿送驗前5日起,有服用瑞生診所開立之感冒藥及胞姐至藥房所購買之晟德公司甘草止咳藥水一節(毒偵卷第23頁反面),業經證人即抗告人胞姐鄭○芸於偵查中證述在卷(毒偵卷第33頁正反面),並有瑞生診所107年1月11日函暨函覆就診資料、發票及晟德公司甘草止咳藥水照片附卷可稽」。

(六)考慮是否併服其他藥物:參考勝訴裁定「抗告人此次再舉其同時服用含制酸劑(antacids)之腸胃藥與含pseudoephedrine之「驅敏」藥品,以致pseudoephedrine吸收效率加倍之效果(見本院毒抗字146號卷第48頁),則抗告人服用pseudoephedrine藥物之期間、頻率及每次劑量後,與制酸劑之交互作用,有無導致或強化甲基安非他命偽陽性之可能,仍有函詢藥毒理學相關專業機構之意見,或將抗告人前揭經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採集之尿液檢體重新送驗以查悉辨明之必要。」。

(七)自費驗頭髮:參考勝訴裁定摘要「再被告為證明確屬清白,並  主動至臺北榮民總醫院辦理毛髮檢查,經檢驗結果,亦無毒品海洛因殘留」。

(八)被告需定期檢驗:參考勝訴裁定「另被告在軍中服役,每週放假回營均須接受尿液毒品之反應檢驗,此例行公事,被告知之甚詳,豈有故意吸食毒品再接受尿液檢查之理?再被告服役期間每週接受尿液檢查,除本次外,均無呈現毒品陽性反應,顯見本件呈陽性反應,應係被告服用感冒藥中之藥物成分所致」。

(九)被告拒絕驗尿:參考勝訴裁定摘要「觀諸被告警詢筆錄所載(見上開偵字卷第7-11頁),被告並未於警詢時表示同意警方採集其尿液,且卷內亦查無經被告簽名、捺印之勘察採證同意書,是抗告意旨稱其於警方要求採尿時曾強烈表示抗議,後係迫於警方以不採尿不准離去之強硬手段始配合採尿等語,與卷內資料所呈現之事實綜合判斷,抗告意旨所辯尚非全然無據」。

二、不同案情會有不同處理方法,有案件仍建議委任律師任辯護人或代撰書狀以協助處理。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楊俊鑫律師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所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順利解決問題。所長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

詳談地址: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10號為知名日本人手搖阿里山咖啡店)

遠距詳談:line視訊分享畫面

line:lawyer660129點我直接諮詢) 未施用毒品遭裁定觀察勒戒抗告成功案例之研究

FB: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8888/

服務內容:專辦刑事案件、刑事偵查辯護、警局筆錄製作陪同、律見、閱卷、律師函、民刑案件諮詢、民刑案件書狀代寫、存證信函、支付命令狀、強制執行狀、聲請假扣押狀、聲請緩刑狀

服務範圍:士林、台北、新北、桃園、基隆、宜蘭、台中、彰化、南投、台南、花蓮、高雄地方檢察署、法院、警局分局、派出所

另外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地檢署偵查律師應全力助被告獲得不起訴處分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1400242-

妨害性自主罪緩刑條件之研究https://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5119524

與滿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發生性行為法律責任之研究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4013566

妨害性自主無罪案例之研究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4001689-

收到警局通知怎麼辦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643300-

賭博案件不起訴、無罪之研究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980317-

未滿十六性交誤認成年不起訴案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636841-

兩情相悅不成立利用權勢性交案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636799-

妨害性自主不起訴處分書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636079-

妨害性自主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376820995

楊俊鑫律師是一位好律師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234573094

未碰撞卻被認定肇事逃逸案判決之整理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614218-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罪判決之研究(三)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506446-

性騷擾防治法無罪判決之研究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485047

下載影片無罪判決參考因素之研究---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https://betapanel.pixnet.cc/#/edit-article/403147775

妨害秘密案件無罪判決之研究(二)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478696-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性剝削)防治條例無罪判決之研究(四)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478690-

附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之研究(二)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491263-

拒絕酒測-原處分撤銷之行政訴訟判決研究https://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746479

假扣押成功案例之研究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614218-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未施用毒品遭裁定觀察勒戒抗告成功案例之研究未施用毒品遭裁定觀察勒戒抗告成功案例之研究螢幕快照 2015-01-09 上午8.06.00.png未施用毒品遭裁定觀察勒戒抗告成功案例之研究

楊俊鑫律師

arrow
arrow

    楊俊鑫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