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十六歲性交誤認成年不起訴案:

一、以A女證詞為證據:A女與被告討論時談到18歲。

二、以物證為證據:軟體內容並無顯示被告主觀上知悉A女為未滿16歲之人之內容。

三、遇有案件建議先找律師諮詢,討論之後再搜集有利證據,然後委任律師為辯護人或請律師代撰書狀來增加勝算。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預約諮詢電話0228717475、0928967948,

詳談地址: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近天母農訓協會)

開車:中山北路七段141巷左轉, 看到7-11再右轉, 約100公尺處, 附近好停車

公車(天母):中山幹線(原220);紅19;224;267;601;616;685

公車(天母圓環):市民小巴11;市民小巴16

未滿16誤認成年不起訴案.jpg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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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專辦刑事案件、刑事偵查辯護、警局筆錄製作陪同、律見、閱卷、律師函、民刑案件諮詢、民刑案件書狀代寫、存證信函、支付命令狀、強制執行狀、離婚見證

服務範圍:台北、新北、士林、桃園、基隆、新竹、台中、花蓮等地方檢察署、法院、警局分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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