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妨害性自主無罪判決評析(十五)案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著
一、判決主文:
AD000-A100325C無罪。
二、公訴意旨略以:被告AD000-A100325C(真實姓名年籍詳卷)係AD000-A110325(民國00年0月生,真實姓名年籍詳卷,下稱B女)及AD000-A110325A(00年00月生,真實姓名年籍詳卷,下稱C女)之父親,渠等間具有家庭暴力第3條第3款所定之家庭成員關係。詎被告為滿足自己之性欲,明知B女、C女就讀國小五年級、三年級時,均為7歲以上未滿14歲之女子,對性行為之概念未臻健全,而無成熟之同意或拒絕為猥褻行為之性自主判斷能力,且B女、C女均已表達不願其碰觸身體之意願,竟仍於B女就讀國小五年級即108年9月起至110年4月之期間內、C女就讀國小三年級即108年9月起至110年5月之期間內在新北市三重區之住居所(住址詳卷,下稱三重住所)房間內,以每周至少2次之頻率,徒手撫摸B女、C女之臀部、胸部或陰部之方式,違反B女、C女意願對渠等為猥褻行為得逞。嗣因AD000-A110325D(真實姓名年籍詳卷,下稱D母)於000年0月間教B女、C女如何洗澡、保護自己時,B女、C女始告知有遭被告摸身體之情形,因而查悉上情。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24條之1、第222條第1項第2款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嫌等語。
三、B女部分,判決無罪理由摘要:
(一)證人B女之歷次證述,關於以下部分前後證述不一。(有無伸入內褲、有無拒絕抵抗、如何結束、時間、部位、頻率)。
(二)有電話可聯繫母親,如遭性侵,B女豈有未以行動電話或趁D母每月探視時,向D母即時反應之理。
(三)B女通過證言可信度鑑定,但其證詞前後不一致,鑑定不足補強。
(四)證人C女就有無親眼目睹被告撫摸B女臀部前後證述顯有不一。
(五)衡以C女有為達到與D母長期同住而誣陷被告之動機,其於警詢中所為不利於被告之證述實難採信。
(六)D母關於行為地點、行為次數與B女證詞明顯不一致。
(七)對話紀錄中被告並未坦承。
(八)D證詞為累積證據不足做為補強證據。
(九)依D母證詞,是B女於000年0月間向D母透露遭被告強制猥褻時,心情狀態或情緒反應並無違常之處。
(十)B女雖有失眠狀況,且至身心科就診,然亦不能排除係因生活、課業壓力或同儕相處之問題所致。
(十一)社工並未見聞B女有何與本案相關之特別身心、情緒反應,非補強證據。
(十二)B女經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進行精神鑑定, 然鑑定已間隔數年,則B女經鑑定呈現創傷性壓力症候群之成因,是否果係遭被告強制猥褻所致,已非無疑。
(十三)B女之壓力及負面情緒來源多重,尚難憑此認為B女係因遭被告強制猥褻,而受有創傷性壓力疾患。
(十四)B女之精神壓力來源尚有其他因素,是B女罹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亦有可能係其他壓力所造成,故B女經診斷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亦不得遽認係遭被告強制猥褻所造成。
(十五)引發B女前開情緒反應之原因多端,尚無法排除其他原因所致。
(十六)法庭報告同屬B女陳述並非補強證據。
四、c女部分判決無罪理由摘要:
(一)告訴人就是否觸摸及部位供述不一致。
(二)告訴人偵審均承認說謊。
(三)C女豈有未以行動電話或於D母前來探視時,向D母即時反應之理。
(四)兩個女生同住時間非短,同住一房之B女卻證稱均未見聞被告撫摸C女胸部(見彌封卷一第63頁背面),與常情亦有未合。
(五)經本院囑託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對C女為證言可信度鑑定,是鑑定意見亦認C女對於本案所為遭被告強制猥褻之證詞可信度不佳。
(六)證人B女就被告撫摸C女臀部之次數、被告係隔著衣褲抑或將手伸入C女內褲內撫摸、C女是否知情以及C女是否曾向B女提及遭被告強制猥褻等情,前後證述不一。
(七)D母就行為地點,方式證詞與C證詞不同。
(八)被告對話並未承認。
(九)D母證詞為累積證據不具補強證據適格。
(十)社工未見C女有何情緒不同於往常之反應,其證述自不能執為補強C女之證述內容。
(十一)法庭報告書部分,其中與C女相關之部分,內容多由證人C女敘述內容製成,性質上同屬證人C女之指訴,客觀上均尚不足以積極擔保證人C女指訴確具相當真實性。
五、楊俊鑫律師專業評析:
(一)告訴人證詞部分之搜證不建議被告親自搜證,會有聲押風險。
(二)遇案件就不建議再私下與律師以外的人討論案情。
(三)一審如決定否認建議找交互詰問能力強的律師幫你。如承認建議找緩刑機率高的律師幫你。
(四)告訴人供述不一致有利被告,反過來被告如果供述不一致則不利被告。
(五)被告部分維持供述一致非常重要,警詢找律師建議找筆記能力強的律師,我中文打字一分鐘100個字,且專精中文手寫速記,是少數精通中文手寫速記的律師。
(六)關於告訴人情緒反應部分我有寫一篇告訴人哭泣無罪判決之研究,僅供約時間諮詢當事人參考。
(七)遇案件建議先約時間諮詢,我會先查一些勝訴判決給當事人參考。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50件,其中230件不起訴)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點我直接諮詢) 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參、本所承辦妨害性自主案件勝訴案件一覽表:
(十) 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3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一)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二)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106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三)妨害性自主案(未滿十六歲性交)105年度偵字第1V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四)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乘機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4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五)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0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六)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肛交案)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52VV案不起訴處分1件。
(十七)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性交,公家測謊未過)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少連偵字第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八)妨害性自主案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v30號不起訴處分1件。
(十九)妨害性自主(224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8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十)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北地檢106年度偵續字第47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一)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新竹地檢107年度偵字第70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二)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懷孕墯胎案)臺新北地方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96VV號。
(二三)妨害性自主案(乘機性交)臺灣高等檢察署107年度上聲議字第3VVV號再議駁回(維持不起訴處分)1件。
(二四)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強制性交)高雄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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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安眠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7度偵字第28VVV號不起訴1件。
(二六)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酒店妹糾纏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4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八)妨害性自主案(利用權勢性交、利用權勢性交未遂)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8VV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二九)妨害性自主(強制猥褻)高等法院107年度侵上訴字第3V號維持原審無罪判決。
(三十)妨害性自主(少年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6年度少護字第4VV號獲交付保護管束裁定。
(三一)妨害性自主(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0VV號不起訴處分。
(七八)妨害性自主(對於滿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5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七九)妨害性自主(刑法224強制猥褻、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嫌,摸黑尋找耳環案)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1件。
(八五)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V9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一)妨害性自主(未滿14加重強制猥褻)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75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二)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619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四)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865v號不起訴處分1件。
(九七)妨害性自主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33v號不起訴處分(證人證詞與a女供述大有出入)1件。
(九九)妨害性自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101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4)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14v號、108年度偵字第533v號不起訴處分1件。
(107)妨害性自主(未滿十六歲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軍訴字第V號,緩刑。
(112)妨害性自主不起訴案(刑法第224之1加重強制猥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06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23)妨害性自主(探探交友軟體,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51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24)妨害性自主(告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37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43)妨害性自主(告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8130號不起訴處分書。
(144)妨害性自主(告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違反意願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照片罪),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24v3號、109年度偵字第141v9號不起訴處分書。
(150)妨害性自主(起訴刑法第222條第2款,對幼年女子為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侵訴字第v號無罪判決。
(152)妨害性自主(模特兒攝影外拍,告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5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53)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第2項乘機猥褻罪),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373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54)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之對未滿14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罪),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17v7號不起訴處分書。
(161)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恐嚇),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v0號不起訴處分書。
(162)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事後ktv唱歌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v偵字第v1號不起訴處分書。
(163)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案(強制性交)(墮胎)(事後保持聯繫)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66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64)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3款之加重強制性交)(身心障礙)(具有性自主之判斷能力),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調偵字第10v0號不起訴處分。
(165)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8v5號不起訴處分書。
(166)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仍持續以通訊軟體line聯繫),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續字第v2號不起訴處分書。
(167)妨害性自主(zuvio)(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93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69)妨害性自主(告訴代理),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8年度侵訴字第1v0號判決。
(170)妨害性自主(少年)(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09年度少護字第2v2號交付保護管束。
(171)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第277條第1項傷害、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174v5號不起訴處分書。
(172)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68v8號不起訴處分書。
(173)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109年度侵上訴字第1v6號緩刑判決。
(174)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侵訴字第v0號緩刑判決。
(175)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0372號不起訴處分書。
(178)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7條第3項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合意性交罪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63V4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8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之1之對未滿14歲之人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449V7號不起訴處分乙份。
(182)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嫌),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軍偵字第1V5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83)案由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偵字第236v0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
(184)案由妨害性自主,最高法院110年台上字第25v8號,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勝訴判決一份。
(196)妨害性自主案,新北地檢署110年度偵字第45V4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份(未強制猥褻,未躲避)。
(198)妨害性自主案,臺灣士林檢署110年度偵字第72V7號不起訴處分(討論法條:222條加重強制性交、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乘坐被告機車)。
(203)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3v3號不起訴處分書(無補強證據)。
(206)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224條強制猥褻罪嫌),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49v6號不起訴處分(告訴人指訴前後不一,照片有利被告)。
(20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簡字第v2號刑事簡易判決(緩刑判決)。
(213)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1條第1項),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37v3號不起訴處分書乙件。
(216)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92V6號不起訴處分1件。
(219)案由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侵簡上字第○號判決(緩刑)。
(220)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侵上訴字第○8號判決(緩刑)。
(222)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2款、第221條第1項加重強制性交),不起訴處分乙件。
(227)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V6號緩刑判決。
(229)案由家庭暴力之妨害性自主案件(刑法第221條第1項、224條、224條之1、222條第1項第2款)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66V5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42)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對未滿14歲之人為性交未遂,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庭110年度侵訴字第V2號緩刑判決。
(243)案由少年妨害性自主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宣示筆錄(交付保護管束)。
(250)妨害性自主(227條第1項未成年性交罪嫌、年齡)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68v8號不起訴處分1件。
(251)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趁機性交罪嫌、監視器錄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25v2號不起訴處分1件。
(252)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1項對未滿14之女子為性交罪嫌,年齡),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0年度調偵字第12v7號不起訴處分。
(253)家庭暴力之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3項、刑法第224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度偵續字第2v0號不起訴處分。
(254)家庭暴力之妨害性自主(對未滿14歲之人強制性交、強制猥褻、與未滿14歲之人性交、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嫌、共同出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07v9號不起訴處分。
(255)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1款加重強制性交罪嫌、接送返家)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98v1號不起訴處分。
(256)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未滿14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審侵訴字第v8號,和解緩刑判決。
(257)妨害性自主(成年人故意對兒童乘機猥褻、和解分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6號緩刑判決。
(269)妨害性自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1vv7號不起訴處分。
(272)妨害性自主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軍原侵訴字第vv號和解緩刑判決。
(273)妨害性自主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侵訴字第1vv號和解緩刑判決。
(274)妨害性自主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5vv3號不起訴處分。
(278)妨害性自主(少年事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少調字第3v5號不付審理裁定乙份。
(279)刑法第222條妨害性自主,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110年度侵上訴字第v8號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280)刑法第221條案由妨害性自主案,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83v3號不起訴處分(證人、鑑定、方法、體型、有利證人)。
(282)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少年事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111年度少護字第2v8號宣示筆錄(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286)案由妨害性自主(227條第1項未成年人性交),臺灣士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v1號緩刑判決。
(287)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529v7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88)案由妨害性自主(224條強制猥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侵簡字第2號緩刑判決。
(290)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號不起訴處分乙件。
(29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1v9號緩刑判決。
(293)案由妨害性自主案件(移送意旨222條1項2款加重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27v6號不起訴處分1件。
(295)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221條強制性交或228條第1項利用權勢性交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41v1號不起訴處分書1件。
(296)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225條第1項乘機性交、225條第2項乘機猥褻)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82v0號不起訴處分。
(297)案由妨害性自主(移送意旨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93v3號不起訴處分1件。
(298)案由妨害性自主(227條第3項未滿16歲性交),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1年度苗侵簡字第v號緩刑判決。
(231)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109年度侵訴字第v4號緩刑判決乙件。
(305)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4條),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52v0號不起訴處分。
(306)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42v3號不起訴處分。
(30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98v2號不起訴處分。
(308)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248v1號不起訴處分。
(309)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38v4號不起訴處分。
(310)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317v2號不起訴處分。
(312)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76v4號不起訴處分。
(314)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v8號緩刑判決。
(315)案由妨害性自主(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刑法第227條第3項),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3號緩刑判決。
(316)案由妨害性自主等(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刑法第224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號。
(317)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1v0號緩刑判決。
(318)案由妨害性自主(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侵訴字第v8號緩刑判決。
(319)案由妨害性自主(起訴法條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云云),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1年度侵訴字第v號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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