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性自主案件無罪判決評析(刑法第225條) 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著
一、事實部分::「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甲○○與代號AE000-
二、判決無罪因素摘要:
(一)告訴人指訴並不一致。
(二)告訴人並未驗傷。
(三)屬與被害人之陳述具同一性之累積證據,並不具補強證據之適
(四)被告辯解雖屬可疑,但告訴人指訴有疑點,且乏補強證據。
(五)被告事後道歉語意不明。
(六)心理治療無法排除其他原因所致。
三、評析:
(一)以被害人立場,建議如后:
1. 如懷疑遭到性侵當立即報警驗傷。
2. 累積性證據雖不具補強證據適格,
3. 事後如被告有道歉儘可能搜證上要讓被告無事後解釋空間。
4. 被害人法律上為證人立場,作證只能說實話。
5. 如無資料委任律師,
(二)以被告立場,建議如后:
1、 儘可能不要跟女生出門喝酒。
2、 喝酒後不要跟女生一起去汽車旅館,如果有女生喝醉,
3、 有收到警局通知書要做筆錄建議就先約時間諮詢。
4、 沒做的事不要隨便道歉,可能會導致誤會而增加起訴率。
5、 乘機性交的標準:告訴人有沒有喝醉,具體標準:
6、 如A女提情緒反應的補強證據,我有寫一篇【妨害性自主案件A女哭
7、 這類案件監視器非常重要,如收到警局通知書,
8、 本所參考文章(含妨害性自主勝訴一覽表)網站:https://
四、不同案件有不同處理方法,
楊俊鑫律師(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42件以上、其中刑事辯護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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