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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警局通知怎麼辦 

楊俊鑫律師是身經百戰且善良的好律師,非常重視辦案品質,讓我們一起陪伴您度過官司纏身的焦虑,共同努力處理案件。

楊俊鑫律師聯絡電話0928967948(可加line);市話:02-28717475;line ID:lawyer660129加line通話參考勝訴案例) 地檢署偵查0928967948

1、 首先,要先確認這個是不是真的警局通知而不是詐騙集團的文宣。千萬不能太相信這個通知書上面寫的東西。建議你用手機查一下這個警局的電話,然後再打電話跟警方確認是不是有發這個通知。

2、 在跟警局約時間之前先跟律師約時間,然後來事務所談一下。

3、 如果你已經知道為什麼被告了,那就跟律師討論一下你的案件,看有沒有辦法在去警局之前就搜集有利的證據;如果你不知道為什麼被傳,那就看通知書上有沒有寫案由。有的通知書會寫「刑事案件」,有的通知書上會寫案由,像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性自主」。

4、 關於案由,有一些案件從案由就可以大概判斷出來內容。例如,如果你跟一個女生為性行為,之後就收到案由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通知書,那麼這個女生客觀上可能就是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如果收到的案由是「妨害性自主」,那麼這個女生可能就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或是十四歲以下。

5、 同一個案由下可能會有不同的事實。像是「妨害性自主」這樣的案由下面,常見的就有可能有加重強制性交(七年以上)(例如下藥而為性交)、加重強制猥褻、強制性交(三年以上)、乘機性交(三年以上)(例如乘對方酒醉或是有精神疾病而與之性交)、與未滿十四歲之人性交(三年以上)、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人性交(一般判七個月到一年六個月左右,判二年的很少、判七個月以下的也不多)。

6、 約來事務所後,先跟律師討論你知道的部分,然後以你知道的為基礎去做沙盤推演,模擬可能被問到的問題;如果你什麼都不知道就會比較麻煩一點。例如如果你知道是妨害性自主案由,但你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律師就會在「妨害性自主」這個案由下的每一種可能性都跟你討論。

7、 我的習慣,在律師事務所談的東西我都會打字讓你帶回去,但這個只是供你參考,不是為了你在警局拿出來當小抄。目前偵查的習慣,如果被告在做筆錄的時候拿出小抄出來複習,都是會被沒收的。檢察官跟法官都會命法警把你的小抄帶走然後附卷。

8、 警方或檢察官問的問題都會有法律上的意義,如果你不先沙盤推演先了解一下可能的問題跟這些問題背後的意義,每一句講錯的話都可能導致被起訴的結果。覆水難收,所以水要潑出去之前一定要研究怎麼潑呀。

9、 然後是由律師與警察約時間,會約一個你跟律師都有空的時間。

10、 到警局之後警方會全程錄音錄影。有時候警察說他要去上廁所,這時候你不要懷疑,那個錄音錄影還是在錄。為了訴訟策略的完整性,警察去上廁所的時候是不建議討論案情。

11、 在某些案例類型警方會要求檢查你的手機,依規定如果你拒絕的話警察是可以使用強制力的。例如,如果女生主張你有拍他裸照,或是主張你拍他裙底風光(案由會是妨害祕密),這樣的案件就很有可能會要求查驗你的手機。如果你有帶手機的話就會被要求查驗。

12、 做筆錄的時候不要趕時間,先聽清楚警察在說什麼再回答。通常警察會一邊打字你一邊可以看電腦,你要看一下警察有沒有打錯字。因為「我沒有打他」、跟「我有打他」也只有差一個字而已。但差一個字真的差很多。所以筆錄一定要好好看。

13、 如果你有找律師陪同偵訊,那麼律師會一個字一個字的做筆記。如果你沒有找律師陪你,在離開警察局之後要趁著你還記得的時候把警詢內容寫下來。後續約來事務所準備的時候才知道你在警局講了什麼。

14、 做完筆錄之後要簽名,在簽名之前一定要把筆錄完整的看過一次。不要急著走,因為急著走你會慢慢後悔。

15、 警詢後,就是跟律師討論,然後寫一個有利於你的辯護意旨狀。如果沒有委任律師當辯護人的,也可以約來事務所由律師寫一個刑事答辯狀。代撰書狀的費用是比委任的費用便宜,如果經費上比較困難的可以考慮由律師協助你撰狀。

十六、每個案件有他不同的訴訟策略,收到傳票還是建議找律師諮詢為宜。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8888/;官網:goodbar.idv.tw
詳談地點:
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近天母農訓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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